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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退场 食材“素颜”出镜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亳州晚报

  在各色灯光的映衬下,肉色新鲜红嫩,水果色泽明艳,为了让生鲜食物色泽看起来更加新亮、水灵、卖相诱人,不少商家都曾使用“生鲜灯”调整亮度和色泽,给食物“美颜”,存在误导嫌疑。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新规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新规已实施半个月,各商家有没有按规定换下生鲜灯呢?记者跟随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进行了探访。

  12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光明路农贸市场,在肉类区看到以前能把生肉照得更新鲜的“生鲜灯”,已全部更换成了更接近自然光的普通灯。在自然灯光的照射下,各类肉品的颜色虽然没有之前“美颜”下的鲜亮,但色泽显得更加真实。

  “之前大家都使用生鲜灯,那样会使得肉色更加好看。上个月我们接到市场通知,让撤掉生鲜灯,把灯具更换成常用灯,我们就赶紧换掉了。”商户杜晓丽介绍,在新规实施前市场就作了统一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前作了宣传。让她欣慰的是,虽然现在没有了“生鲜灯”滤镜的加持,并没有影响到顾客的购买选择,生意一如既往地好。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养生大道农贸市场、盖盛祥超市、金色华联超市等大型市场和商超,均未发现“生鲜灯”的身影。

  多位商户表示,只要自家销售的产品质量过硬,就不必担心更换灯具会影响生意,因此十分支持新规的实施。

  “品质好是关键,蔬果、肉类都是生活必需品,只要产品新鲜,有没有生鲜灯我们都会购买的。”采访中,多位市民表示,随着“生鲜灯”禁用,在商超购物时更加放心了。希望商家能够坚持使用自然光源,市场和监管部门共同监督,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冠军介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张冠军介绍,在新规实施前,市场监管部门就开展行动,加大引导宣传力度,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指导销售者更换灯具。在办法实施之后,进一步加大了在市场、商超等场所的巡查力度,要求不合规的商户和企业尽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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